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要求,经过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程序,拟录用刘宇昕同志(详见附件)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7天,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,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实名反映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于2016年8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,过期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16年7月26日—8月1日
材料邮寄(送达)地址: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-1号805室,邮政编码:530028
监督电话:0771-5555269、0771—5509012
附件: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
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
2016年7月26日
附件:
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16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
序号
招录机关
用人单位
职位名称(代码)
姓名
性别
民族
准考证号
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
少数民族照顾加分
笔试成绩
面试成绩
综合成绩
1
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
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
采购一科科员(010016001001)
刘宇昕
女
壮族
16101331417
香港城市大学
3
123.4
80.8
207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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