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滋病,不用事锅多说了,要是有人明知道自己有艾滋,还故意传染别人,你会想到什么,说谋杀毫不为过吧!但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在桂林真的发生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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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正义网报道,桂林男子蒋某于2012年8月22日被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查出HIV-1抗体为阳性,被确诊患有艾滋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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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15年底以来,被告人蒋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,故意隐瞒并多次与卖淫女蓝某发生性交易,且故意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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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20日上午11时许,被告人蒋某在临桂金山菜市后巷一家叫“青清旅社”的宾馆与卖淫女蓝某发生性交易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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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该案经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蒋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,在嫖娼过程中不采取安全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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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管理秩序,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,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两年,并处罚金8000元。
想想那几个和蒋某发生性关系的卖淫女,结果不寒而栗!其实我们谁也不知道,社会中到底还有多少个蒋某,唯一值得警醒的是,一定要洁身自好,退一步说即便和陌生人发生关系,无论如何也要戴套。同意请点zan
来源:正义网
桂林事儿综合编辑(版权归原作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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